【摘要】劳教经2013 年初停用至年末废止,劳教适用的三类对象(行为)即刑法禁止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、卖淫嫖娼的和吸毒成瘾的,已被分流到刑法、治安处罚法和“禁毒法”(强制隔离戒毒)。
【关键词】
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 2015-09-06
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 2015-09-06
《福建水产》 2015-09-06
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 2015-09-06
《当代体育科技》 2015-09-11
《食品安全导刊》 2015-09-11
《计算机应用文摘·触控》 2015-09-09
《人民长江》 2015-0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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