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秦汉时期“贼”的含义与杀人具有密切联系,其作为犯罪主观心态的含义从“杀人不忌”发展为“贼杀不辜”,至晋律中发展为“无变斩击”;秦汉魏晋时期,作为犯罪主观心态的“贼”“故”并存,唐律中仅见“故”而无“贼”,“贼杀”演化为“故杀”;唐律中“无事而杀”的注释是为将“故杀”与“谋杀”“斗杀”区别开来有意而作,汉律中的“贼伤”演化为唐律中的“殴伤”、汉律中的“谋贼杀”演化为唐律中的“谋杀”。
【关键词】
《教育导刊(上半月)》 2015-09-07
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 2015-09-07
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 2015-09-07
《教育导刊(上半月)》 2015-09-07
《当代体育科技》 2015-09-10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9-10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9-09
《计算机应用文摘·触控》 2015-09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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